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及验收规定

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及验收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标准与要求

规定了海绵城市基础设施(如雨水收集系统、湿地公园、绿色屋顶等)的设计、施工和建设标准。

施工流程

详细描述了从规划、设计、施工到验收的整个过程中的具体步骤和操作规范。

验收标准

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质量、环境影响等方面设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

监督与管理

涉及政府部门的角色,如何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办法。

法律法规

该规定可能会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此外,该规定还可能包括以下具体内容和要求:

施工后应待透水沥青混凝土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当透水沥青路面表面温度降低到50℃以下后,方可开放交通。

铺筑好的透水沥青混凝土路面应做好保护,保持整洁,不得造成污染,严禁在透水沥青混凝土层上堆放施工产生的土或杂物,严禁在已铺透水沥青混凝土层上制作水泥砂浆。

绿色屋顶附属应用于建(构)筑物,应充分考虑种植荷载影响,结合建(构)筑物的形式、结构强度确定绿色屋顶类型;既有建(构)筑物设置绿色屋顶,应校核屋顶荷载和防水性能。绿色屋顶应根据风力因素和植物高度,采取植物抗风固定措施。为保证种植屋面不渗漏,并为栽培植物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必须按照设计要求选材和构造图施工。管道、预埋件等应先进行施工,然后做防水层。避免防水层施工完毕后打眼凿洞,留下渗漏隐患。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武汉市海绵城市建设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明确的建设标准、严格的施工流程和验收标准,以及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