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考内容
深圳市公务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大公共科目,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还需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主要测查内容: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应用和资料分析。
具体科目:
言语理解与表达:测查考生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的能力,包括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准确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思想或主旨等。
数量关系:测查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涉及数字和数据关系的分析、判断、推理、运算等。
判断推理:测查考生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包括对图形、语词概念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常识应用:测查考生的社会认知能力和运用工作生活中各类常识理解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资料分析:测查考生对文字、图形、表格等各种形式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
《申论》
主要测查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具体科目:
根据不同职位,申论分为《申论》(Ⅰ类)和《申论》(Ⅱ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