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常住户口
南京市常住户口是指 长期居住南京市,户口可以不在南京市,但要有房子或者有稳定的工作。根据《南京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公民应当依照本规定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登记一个常住户口。
投资、纳税、买房人员
个人在南京投资100万元以上,或私营企业主连续两年每年纳税2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连续两年每年纳税1万元以上,在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人员,在南京购买成套商品房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整户落户。购买成套商品房达到60平方米可办理3人,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1人。
人才落户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积分落户
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24个月。
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