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放样要求
测绘放样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内业要求
根据甲方提供的电子图,内业坐标计算采取对算,即由两人分别计算,结果一致后方可用于实际操作。
采点坐标由一人计算,另一人检核,检核者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所有计算和检核资料必须报测量队备案。
外业要求
外业放样人员必须携带标有尺寸的设计图纸,放样结束后需根据设计图纸检查点间相互关系,数据可标注在设计图上或填写检查数据表,项目完成后提交测量队备案。
严禁作业人员无设计图纸作业。放样线、点在未经外业检查完毕前,不得提供给甲方或生产方使用。如有疑义,应立即向甲方或生产方提出风险,并及时告知测量队负责人。
外业检查采取量边、打点检查,必要时需闭合到另一个控制点上检查。使用的图必须是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不得使用经过处理的图纸。
对于有地形图的地区,外业检查可采取打点检查,检查前需先采集相关地物点的坐标,实地核实地物未发生变化后,再进行打点检查。
大型工程项目在量边检查的基础上,还应进行坐标闭合的检查。外业测量时,应注意检查仪器参数的设置,确保参数设置的正确性,并在放样结束前重新对定向方向进行检查。
质量原则和检测频率
水准点闭合差质量原则:国家水准点之间的附和路线联测,基闭合差为6√L(mm),检测频率为每年一次。国家水准点与临时水准点之间的来回闭合差为12√L(mm),检测频率为每季度一次。
控制点坐标闭合差质量原则:里程方向的纵坐标差不大于10cm,垂直中线的横向坐标差不大于5cm,检测频率为道路构造层每道工序一次。
道路中心桩恢复质量原则:桩距在直线段宜为20m,曲线段为10m,竖曲线起止点必须加桩,量距容许误差为500m为1/0,圆曲线半径>8000时,曲线段桩距可放宽到20m,检测频率为构造层每道工序一次。
其他要求
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如《工程测量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和《施工测量控制程序》。
如果一站不能放样出所有待放样点,可以在另一测站点上设站继续放样,但开始放样前须检测已放出的2~3个点位,其差值应不大于放样点的允许偏差。
全部放样点放样完毕后,随机抽检规定数量的放样点并记录,其差值应不大于放样点的允许偏差值。作业结束后,观测员检查记录计算资料并签字。
这些规范要求旨在确保工程测量放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