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是用于规定完成建筑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这个标准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套使用,用于指导建筑工程中的计量和计价工作。

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适用于深圳市建筑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

消耗量标准:包括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标准。

配套规则:包含工程量计算规则。

特殊项目:某些特定项目如打桩弃土、填桩泥、流砂、淤泥等处理,其消耗不包含在标准中,发生时需按实际情况计算。

实施时间:

新发布的《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标准》自2024年12月20日起正式实施。

原有的《深圳市装配式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深建字〔2016〕379号)同时废止。

获取信息:

如需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可以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的官方网站或关注相关官方公众号获取最新发布的标准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