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西安失业金领取的条件和标准如下:

领取条件:

1. 失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失业原因需为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例如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或因用人单位原因如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或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等。

3. 失业人员需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领取标准:

失业金领取标准为全市统一标准,目前为1755元/月。

领取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对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的人员,以及参保缴费满1年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人员,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

对于参保缴费不满1年且申请时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农民工,按参保地城市最低保障标准,发放2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