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落户社保
博士后落户社保
博士后在办理落户时,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全职工作:
博士后人员必须是全职从事研究工作,并且人事关系(包括行政、工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应转入设站单位21个月以上。
社保缴纳:
博士后在站期间,其社会保险应由设站单位按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出站后,须在用人单位工作,并至少与用人单位建立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关系。
户口迁移:
博士后出站后,通常需要找到合适的在京单位(包括高新企业)并缴纳六个月社保后才能申请落户。
其他条件:
可能还需要满足年龄限制、住房条件、科研成果、职称评定等其他条件。
具体办理落户手续时,可能涉及以下步骤:
提交必要的材料,如户籍证明、身份证、社保卡等。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户口准迁证和户口转移单。
在京用人单位提供落户指标,签订一年期以上的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满社保后,按照规定申请落户。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或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