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查测绘企业转包分包

勘查测绘企业在转包分包时,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以下是具体的法规依据和处罚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一旦工程转包和非法分包,将造成低资质单位甚至无资质单位从事应由高资质单位承担的建筑活动,导致工程质量保证力下降,易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危及建设安全功能的后果,造成国家利益和投资者利益的损害。因此必须改正其违法行为,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对勘察、设计、施工等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条例》规定将不可再分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分包单位承包的,作以下处罚: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其违法所得;

并处罚款;对勘察单位处合同约定勘察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视情节,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资质证书等级;

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资质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测绘单位将测绘项目转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测绘约定报酬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