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骗局有哪些

餐饮发票骗局主要有以下几种:

试营业期间不开发票

新店开业或试营业期间,商家以推广活动为由,消费后不开发票。实际上,商家在取得税务登记证后,具备开票资格,不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

发票用完了

商家以发票用完为由拒绝开具发票。然而,餐饮经营者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发票增量,因此这一理由并不成立。

打折了不开发票

商家以打折为由不开发票。实际上,能否开发票与是否打折无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消费者在支付款项时应当取得发票。

团购不开发票

部分商家在提供团购服务时不开发票,这同样是违法行为。

虚开餐饮“富余票”

某些餐饮企业或个人通过虚开餐饮“富余票”对外虚开,赚取巨额利润。这些团伙通常勾结餐馆内部员工,以支付一定比例的好处费获取“富余票”,并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虚开发票。

购买“月饼券”发票内容不准确

购买月饼券时,一些商家直接开具“月饼”发票,而不是规范的内容如“预付卡充值和销售”的不征税发票。这种做法不仅存在增值税纳税义务与业务实质不匹配的问题,还不能税前扣除。

虚开发票内容与实际业务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