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餐饮店疫情防控规定
福州市针对餐饮店的疫情防控规定主要根据疫情的不同等级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如下:
疫情分级与堂食服务
无疫情区、零星散发疫情区、一般疫情区:这些区域的餐饮企业可以开放堂食服务。但有一些限制,如包厢接待客人不得超过5个,无通户外门窗的包间不得开放,圆桌就餐时座位相隔不少于1米。
较多病例疫情区:这些区域的餐饮企业限制堂食服务。
开业前准备
餐饮企业需在开业前或复业时准备防护物资,包括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消毒水/酒精、紫外线空气消毒灯、空调系统专用消毒剂、洗手液等,并配备红外线测温仪。同时,要全面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洗消毒。
员工管理
餐饮企业需做好返岗员工登记报备,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员工必须佩戴口罩开展食品加工制作和服务,未佩戴口罩的从业人员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顾客管理
开放堂食的餐饮企业需登记至少一名客人的信息,并在用餐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公告和疫情防控警示海报,告知进店顾客需配合的注意事项。
场所消毒与通风
餐饮企业要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每日餐后需开展餐饮经营场所日常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食品制作与外卖
餐饮企业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食品,确保烧熟煮透,生熟分开,熟制食品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同时,鼓励采取外带和外卖配送方式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