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加装电梯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杂物电梯(传菜梯)必须依法登记使用管理。餐饮行业业户、校园食堂、企业食堂、托管托育机构食堂等市场主体要依法落实主体责任。未依法落实主体责任的一经查实,依法予以处罚。
自查自纠与停止使用
各餐饮经营单位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未经登记或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各类“传菜梯”,要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拆除或者重新安装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
购买与安装要求
杂物电梯(传菜梯)使用单位要购买符合《杂物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25194-2010的杂物电梯,并索取留存电梯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等出厂资料。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运行使用。
施工与维护要求
杂物电梯(传菜梯)必须按照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在安装前办理施工告知,并申请监督检验、注册登记、定期检验、设置安全注意事项、设置警示标志等。由具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其维护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维护保养并记录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业主同意与协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加装电梯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安全与邻里关系
加装电梯需满足建筑结构、消防等安全要求。应当经增设电梯单元全体业主住户同意,同时应当经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本小区总建筑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本小区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一致同意。增设电梯影响相邻业主通风、采光、日照、通行等权益的,申请人应与受影响的相邻业主协商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