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学招生条件

青岛中学的招生条件如下:

青岛市户籍或学籍

报名学生须具有青岛市户籍或具有青岛市正式学籍。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父母至少一方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满一年,或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一年以上。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

外籍学生

外籍学生须符合在青岛市就读的相关条件。

其他要求

青岛市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

信息科技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等级。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第二组合(地理、生物)不低于C等级。

具有青岛市户籍的适龄儿童(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

父母一方在青岛市务工,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满半年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父母一方在青岛市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半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建议家长和学生在报名前仔细了解并确认所有相关条件,以确保符合招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