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乙级单位不得承担

测绘乙级单位不得承担以下业务:

大地测量乙级

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水准、三角、天文测量。

不得从事B级及以上卫星定位测量。

不得从事专业重力测量。

不得承担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建设和坐标参考框架服务。

测绘航空摄影乙级

不得承揽两个及以上省级行政区域范围的项目。

综合业务

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连续基准站建设。

倾斜摄影。

基线测量。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

总结来说,乙级测绘单位在作业范围上受到较多限制,特别是在涉及高级测量、大范围项目和特定技术方面。这些限制旨在确保测绘活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