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实验中学积分
深圳实验中学的积分政策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深圳户籍学生
按照在学区居住时间积分,每满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
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为提交合法产权证明材料的发证日期,租赁凭证的登记备案日期,或特殊住房的入住日期。
居住时间的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
非深圳户籍学生
按照社保或经营时间及计生情况积分。
社保或经营时间积分:按在本市缴纳社保的累计时间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积1分,时间计算到学位申请当年的2013年3月31日为止。
计生积分:根据是否符合计生政策进行加分。
社保或营业执照二选一即可,社保提交父或母任何一方即可。
加分项
父母其中之一缴纳社保的月份可额外计算积分。
独生子女有额外的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