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收费政策
幼儿园收费政策
幼儿园收费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收费项目
保育教育费:幼儿园向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的费用。
住宿费:对住宿幼儿收取的费用。
服务性收费:如伙食费,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确定,不得营利。
代收费:如班车费等,须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
收费原则
幼儿园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
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公办幼儿园
保教费、住宿费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收费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财政拨款、办学质量、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
民办幼儿园
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收费标准和项目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
退费政策
幼儿缴费后未入学或在开学后两个月内要求转园、退园的,幼儿园应按缴费额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
公示要求
幼儿园应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监督管理
各地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对违反收费政策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政策更新整理而来,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而异,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