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小学转学条件

广州市小学转学的条件如下:

人户一致

对于公办小学的转入,通常要求“人户一致”,即学生的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并且对口的小学有剩余学位。如果对口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及区域内学校的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学位情况

如果对口学校学位已满,则由教育局根据相对就近原则及区域内学校的剩余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年级限制

一般情况下,小学一年级和六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合法居住证明

需要提供合法居住证明,比如不动产证、租房备案合同(从申请插班的日期起往后3年)、公租房合同等。

户籍要求

广州市户籍(或含符合政策性照顾入学条件)的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适龄儿童。

非广州市户籍要求

非广州市户籍家长需要持有有效广州居住证,并且学校有空余的转学插班名额。

其他要求

转学准备:首先,需要向目标转入学校咨询,确认学校是否有空余学位。然后,向原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同时获取并打印学籍资料。准备学籍资料、房产资料和户口资料等,以备新学校审核。

班额和年级限定

小学各班班额不能超过45人。中小学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