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人数规模标准
餐饮业人数规模标准如下:
超大规模餐馆
营业场所使用面积达到3000平米以上,或容纳就餐人员数量超过1000位。
大规模餐馆
营业场所使用面积介于500至3000平米之间,同时可供就餐人数在250至1000位之间。
中等规模餐馆
营业场所使用面积通常在150至500平米之间,同时可供就餐人数在75至250位之间。
小型餐馆
营业场所使用面积通常不超过150平米,同时可供就餐人数在75人以内。
此外,对于住宿和餐饮业,中小型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职工人数800人以下,或销售额1.5亿元以下。其中,中型企业须同时满足职工人数4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标准,其余为小型企业。
这些标准有助于对餐饮业的企业规模进行分类和管理,同时也为相关统计和管理工作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