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哪个部门管理

物业通常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管理。具体来说:

1. 物业的主管部门为房屋建设委员会,即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 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审批。

3. 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由物业科负责监管,物业科通常设立于住建委内,隶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4. 在县市一级,物业公司受房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监管,房管局是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

5. 房管局内部通常设有物业科或物业办,这些部门的职责是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物业公司及其提供的物业服务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

物业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物内外的公共设备及相关场地、绿化、道路等的管理与维护,以及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楼板、屋顶、走廊通道等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