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对施工工地围挡的标准
南京市对施工工地围挡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围挡设置原则
围挡应连续设置,满足安全、消防、防雷要求。
外观色彩、风格应与周边环境协调,整齐美观且安全稳固。
围挡材料
推荐使用生态绿植、真石漆、烤漆面板、百叶格栅等材料。
市政工程推荐使用装配式围挡,工期短或需频繁变更围挡区域的工程可采用移动式围挡。
围挡高度
一类、二类地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三类地区不得低于2.3米。
四类地区不得低于2.0米。
美化与环境协调
围挡顶梁或压顶处应设置降尘喷淋水管和喷头。
围挡应设置固定的广告区域,用于发布公益类广告,公益广告面积不少于围挡面积的30%。
其他要求
围挡应设置亮化照明,特别是在一类、二类地区。
围挡材料应保证稳固、整洁、美观,并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特殊情况
市区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设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
其他路段设置的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以上标准根据南京市建委发布的最新通知进行了更新,旨在提升城市环境的美观性和安全性。请根据具体工程所在区域和施工进度,遵循相应的设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