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青岛中学招生条件
高新区青岛中学的招生条件如下:
具有青岛市户籍的适龄 儿童,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及外籍学生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父母一方持有青岛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并在务工地有稳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的住所)满半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父母一方在青岛市务工,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满半年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6个月以上)。
报名上传资料
具有青岛市户籍地适龄儿童:公安部门核发的学生居民户口簿原件(首页、索引页、户主页、个人页)。
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及外籍学生:
公安部门核发的学生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户主页、个人页)或者护照。
父母至少一方在我市的居住证(父母一人户籍为青岛市范围内的可用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父母至少一方提供在青岛市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营业执照(以上资料截至2023年8月31日满半年)。
父母一方在我市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租住商品房的,需提供住建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租住集体产权房屋的,需由集体产权房屋所在的单位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