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公积金缴存比例

深圳企业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如下:

缴存比例范围:

深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至12%。

单位选择权:

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自愿缴存协议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2360元,且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43659元。

补充公积金:

公司还可根据自愿原则为员工缴纳补充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不用个人缴费,全部由公司缴纳。

建议:

企业在选择公积金缴存比例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的经营状况和员工福利需求,选择最适合的比例。

对于新入职或新调入的员工,应严格按照其工资水平确定缴存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应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选择缴存基数,确保缴存额在可承受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