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景观设计单位要求

景观设计单位招标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项目类似的设计业绩,规模≥2万平米。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投标人与被委托人具有合法的劳动关系,并提供书面劳动合同。

投标人需提供为被委托人缴纳近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及证明。

投标人需提供厂容厂貌及法定代表人授权视频。

技术标要求

景观设计工作内容及目标:包括施工阶段现场服务、驻场工程师、出图需提供两个版本(报政府的和实际施工的)、施工前协助确定材料样板、配合选苗、招标时解决技术答疑、驻场代表经验丰富等。

设计考虑重点:如主入口突出主题,次入口及其他地方简朴设计,符合政府规定,可以交工验收。

服务范围:项目所有用地范围内的整体景观范围。

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或“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备案证书”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

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投标文件应包含营业执照、设计资质证书、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推行合同情况等。

投标文件应于规定时间前交付招标方,并进行评审。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投标单位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信誉,能够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完成景观设计任务,并提供高质量的设计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