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门规范

幼儿园门规范

幼儿园门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门的设计和尺寸

活动室、寝室、多功能活动室等幼儿使用的房间应设有双扇平开门,门净宽不应小于1.2米。

门的双面应平滑、无棱角,门下不应设门槛。

在距地0.6米至1.2米高度内设置观察窗,观察窗应采用安全玻璃,并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不应设置旋转门、弹簧门、推拉门,且门扇应向人员疏散方向开启,不妨碍走道通行。

幼儿园大门设计

在距地0.60米至1.20米高度内,不应装易碎玻璃。

在距地0.70米处,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

外门宜设纱门。

出入管理制度

教职员工及工作人员进出幼儿园门必须经门卫许可,幼儿进出需佩戴入园证。

外来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扫码、测温并做好登记。

进出园门的人员、车辆及物资必须接受检查、登记。

门岗管理规定

值班人员必须仪容整洁、严守岗位,除早晚接送幼儿时间段外,其他时间关闭大门。

严禁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摆摊,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消防疏散通道门

室内消防疏散通道门宽度不应小于1.20米。

门窗维护和管理

幼儿园内所有门窗应定期检查、维修、更换,确保使用安全。

以上规范旨在确保幼儿园的环境安全、方便幼儿活动,并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范可能会随着时间和相关法规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参考最新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地方教育部门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