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餐饮油烟排放规定

房山区的餐饮油烟排放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的环保技术规范。以下是具体的规定内容:

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排放油烟的单位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在操作期间按要求运行。

餐饮企业应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无组织排放的禁止

油烟无组织排放视同超标排放。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油烟净化设施的要求

油烟净化器处理风量需根据灶头数量和菜系匹配,确保净化系统的通风量在净化器额定处理风量内。

油烟净化器应与排烟管道连接紧密,确保净化效果,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设计合理,减少油烟在管道内的沉积。

油烟排放浓度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