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疫情期间餐饮要求
在大连疫情期间,餐饮服务的要求如下:
停止聚集性就餐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停止婚宴、生日宴等聚集性就餐活动。
各类学校(托幼机构)、机关和事业单位食堂应禁止集体性就餐,可选择分餐配送方式。
企业单位食堂应采用分散性就餐,如分时错峰、岗位送餐、隔座就餐等,避免排队取餐。
出示健康码和行程卡
餐饮服务经营者应要求消费者进店前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行程卡”,并配合测量体温,做好登记。
加强疫情防控管理
餐饮服务经营者,包括食堂,应按照《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有序恢复现场就餐规定》有关要求,加强从业人员、间隔就餐和场所通风等疫情防控管理。
无接触外卖配送
在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经营者一律不得提供现场就餐服务,要采取打包外带或者网络订餐实施无接触外卖配送。
外卖要加强配送容器每日清洁消毒和送餐人员健康管理,送餐人员每日测量体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订餐要一餐一封签,确保取、送餐过程中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和食品不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