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次性安家费申请条件

青岛一次性安家费的申请条件如下:

学历要求

申请人须为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年龄需在40周岁(不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需在35周岁(不含)以下。

户籍要求

申请人需具有青岛市户籍。对于外籍及港澳台研究生则不受户籍限制。

就业或创业要求

在青岛市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的,申请人须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且须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社保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在青创业的,申请人须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以及个体工商户1年及以上,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同时须由创业实体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

购房要求

申请人须于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未办理合同网签备案的,以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证书时间为准。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人15万元。

硕士研究生每人10万元。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申请前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