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餐饮业油烟管理规定

山东餐饮业油烟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餐馆、快餐店、食堂等。

油烟排放标准

餐饮业油烟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规定的排放标准。

餐饮单位应定期进行油烟排放检测,至少每年一次。

油烟净化设施

所有餐饮单位必须安装合格的油烟净化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餐饮单位应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净化效果。

油烟排放管理

餐饮单位应建立油烟排放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排放时间、排放量、净化设施运行状况等。

对于未按规定安装或维护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

监督检查

环保部门应定期对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鼓励公众对餐饮单位的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此外,针对聊城市,还有以下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