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餐饮行业政策规定
南阳市针对餐饮行业的政策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和复营业的规定
复营业条件:
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可以以送餐外供的形式复营业,但不得开设厅堂聚集性堂餐。
小型及以下餐饮门店暂不开工复业。
申报程序:
符合复营业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需向辖区联合审核小组提交申请和承诺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全面负责企业复工复产开业工作,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的联合审核小组,集中受理申请。
后续监管:
加强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成立内部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组。
关于餐厨垃圾管理的规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行餐厨垃圾集中管理的区域内的餐厨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管理原则:
餐厨垃圾治理应坚持减量化产生、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原则。